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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沙湖公园管理处琴园坊南院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字体大小[ ]

                                  武汉市沙湖公园管理处琴园坊南院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沙湖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琴园坊南院对外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ZLT-2020-WH-303-1
(二)项目名称:琴园坊南院对外公开招租项目
(三)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名称:琴园坊南院
(2)地理位置:武汉市沙湖公园内
(3)底价:248111元/年(第二、三年分别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4)期限(租赁期):3年
(5)经营范围:琴园文创产品开发及配套服务(不得经营餐饮、茶馆、办公)。
2.承租人参加投标的报价低于该包采购底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1)房屋周边无停车场地,无配套停车位,对承租方经营将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承租人应予知晓。
(2)武汉两湖隧道起始点琴园路段施工,施工起止时间待定,租赁期内存在影响承租人经营的情况。若因公园及周边道路建设改造等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的,租赁合同随时终止不顺延,承租方需随时无条件撤出,不得向采购人求偿。
(3)沙湖公园琴园(A区)大门(琴园坊附近)锻炼市民健身活动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承租人经营的实际情况(锻炼时间段(约每晚6点—10点左右)、音响等)。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潜在影响后再行投标,在经营过程中合理安排经营活动,不得与锻炼市民发生矛盾冲突。
(4)琴园坊房屋南院原承租方所有的资产已由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现值评估(资产价值为344841.04元)。中标方需按照资产评估结果,向原承租方支付由其所有的资产现值。中标方支付费用后,拥有本轮租赁期内该部分资产使用权(租赁期内资产的维护、保养、修缮归中标方负责),资产所有权归招标人。承租人应知晓并响应该项约定。
4.琴园坊南院房屋一楼部分区域需由中标承租方进行格局、现状调整,调整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沙湖公园为公共服务性质,文化经营项目应当坚持大众化、平民化导向,服务市民游客。
规范价格单,制作服务价格公示牌,做到经营公开透明,明码实价,物价对应。
在店内显要位置公示沙湖公园投诉服务电话和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接受游客监督。经营时间在入口处公示。
6、房屋由承租方整体运营,免费对外开放。院内部分(含绿化、硬覆盖等)的养护、卫生环境、安全及设施维护等由承租人负责。
7.承租人不得转租、转让(含部分转租、转让)。
8.承租人不得设立园中园。
9.该项目承租人不得经营以下项目: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等),酒吧,游戏厅,网吧,台(桌)球,洗浴中心等扰民行业及其他政策不允许的行业;严禁开展麻将等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严禁在经营点设立私人会所、高档消费等实行会员制和只针对少数人开放的项目。不得擅自从事超出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不得发生有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及配套服务功能的任何经营或非经营行为。
10、承租人严禁出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承租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承租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文创、文化、设计、广告、展览展示相关经营范围。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承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4-1至2021-4-8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接待室或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
(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或邮寄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709599170@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承租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承租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4-21  14:30(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4-21  14: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沙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秦园东路水岸星城C区沙湖公园管理处
电话:027-88300845转80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电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鑫宇、吴嘉琪、胡佳康
电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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